法律问答

我在原公司工作了五年,因为公司搬到了其他地方。在动员大家到其他地方工作时,公司承诺每天往返的通勤巴士每天都可以乘坐通勤巴士下班回家,但我已经两个月没有和公司一起去其他地方工作了。老板没有兑现他原来的承诺,也没有通勤车,所以我不能每天回家,本来以为只有每天有通勤车的时候我才会跟着公司去其他地方,但我去了之后,一切都不是老板一开始说的。我的孩子五个月大的时候,当我不能在其他地方工作时,我提交了辞呈,当天提交的辞呈主管没有说我不会离开,因为我的职位是计件工资,当我离开时,主管在工作票上签字,并与我核对计件工作的数量,第二天我就离开了。我已经离职四个月了,公司仍然没有支付我上个月的工资。我去公司要求根据旷工情况扣除我的工资,因为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22-04-24 18:04: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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