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只签有转让协议,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没转,也没有公正人,协议有效吗

2019-03-24 22:0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
    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的原则,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自 年 月 日起, 转让给 ,在此之前的债务与乙方无关,在执照转让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变更工作,变更时间为X个月,在变更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资料作违法活动,否则一律后果由乙方自负,变更完后由双方点清资料交接完毕,一次付给预先定好的价格( 元)交付甲方,变更工作完成后,该企业的一切账务与甲方无关。 此协议双方签字有效 附件A: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 税务正副本原件 3, 组织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IC卡。 4,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5, 验资报告。房屋租赁协议。 6, 公司章程。 7, 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
    人名章 8, 发票领购本和支票领购本,银行存款密码。银行对账单。未用完的支票及发票。 以上资料是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 附件B: 营业执照变更通知书、税务变更通知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由乙方在变更后交给甲方) 甲方: 乙方: 交接时间以上是公司营业执照转让协议的格式。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规定,如果所说情形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由该家公司购买了社会保险,这样其就不可以由另一家公司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如果没有与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没有参保,就可以由新的公司参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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