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快餐公司工作。我九月份欠我15天的工资。假设2017年工资将与2014年1月15日12月的工资一起发放。结果,只支付了12月份的工资,9月份有15天没有支付工资。春节快到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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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规,春节放假期间,工资照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
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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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
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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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