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商店工作了将近半年。现在我想辞职,但老板说要提前一个月说。我只是提前半个月说的。老板有权扣除我的工资吗?我们没有签任何合同

2022-04-24 07:0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扣除用人单位损失的经济部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但用人单位应当对要求赔偿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是否续签,而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规定,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合同到期后你只要通知用人单位不续签
  • 实际中,被单位扣工资,如果是劳动者因自身问题耽误工作,适当扣除部分工资是合法的,当然,不同公司会有不同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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