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是不是两个人结婚了。一方要求某人借钱并签字,但不归还。对方没有签字。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共同偿还债务?

离婚
2022-04-23 23:2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婚姻当中,一方仅以自身名义借钱,其实并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有时候也可能是借款人的个人债务。1、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产生的债务。2、特定情况下可认定为个人债务,只要夫妻的另一方能够证明存在该事实。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已经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于债务发生时知道夫妻已经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要夫妻两人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的话,那么该笔债务必须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的话只能由一方承担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担保另一方不一定有义务要还。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