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和我在2007年被介绍结婚。婚后,我们的关系一直很糟糕。我们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我想离婚,但我不知道如何离开。因为我丈夫患有精神病,法律会更喜欢他吗?

离婚
2022-04-23 11:1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配偶患精神病离婚只能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 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