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装修公司??老板委托我管理公司??有双方确定委托书我??现在公司倒闭了??我怎么??帮我带的工人工资??和我自己工资公司倒闭了??我怎么??帮我带的工人工资??和我自己工资?我在一家装修公司??老板委托我管理公司??有双方确定委托书我??现在公司倒闭了??我怎么??帮我带的工人工资??和我自己工资?

2019-03-24 16:51: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员工在工作中出交通事故,属于因工受伤,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如果公司已经进入了破产程序,那就当面咨询当地律师,要及时申报债权-------未发放的工资。如果还没有申请破产,公司的不动产如房产、土地、动产如车辆、物资等还在,建议工人们看好了,别被其他债权人哄抢了,再找律师调查一下,如果还不到破产的境地,那就尽快走一下程序,有欠条的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冻结公司的财产,没有欠条的,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仲裁委尽快结案,劳动仲裁这个阶段我们威海地区办不了财产保全,仲裁结束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向法院。
    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政府部门也求助一下。可能会有一定效果的。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细节为好。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 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 公司破产后,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可以直接管理人索要。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