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在一家海鲜餐馆当炒锅。厨房已承包出去了。我来这里工作时没有签任何合同。厨房老板和我口头同意,每月43天的假期和假期我都没有补偿。由于厨房人手不足,老板没有安排休息。他欠我五天假。有时我加班,试图帮助他。现在,餐厅公司想把它收回,厨房也没有外包,所以厨房老板也是公司的厨房主管。然而,我问他是否还了我钱或是补足了五天的假期,但他说要补足200元。我已经从他那里辞职了,我怎样才能收回我应得的硬钱呢?

2022-12-19 0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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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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