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经济性裁员的补偿金计算包含每月在限额里实报实销的电话费补贴吗?加班,劳保金都要计算是吗?

2019-03-24 14:47: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裁员,并且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劳动者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劳动者去社保部门办理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实施经济性裁员程序:  
    1.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3.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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