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里工作了49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我进入公司时,我说我可以在辞职时付清我的工资。现在我辞职了,说要等到下个月15号再给我打卡。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主要是因为我有东西要拿,现在就走。

2022-04-22 08:09: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 辞职走人分三种情况,一是公司有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立即通知公司离职走人;二是在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可以离职走人;三是试用期过后,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然后离职走人
  •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