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女的,我老公在婚内有婚外情现在怀孕了,要跟我离婚我要怎么办

离婚
2019-03-24 12:51: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见,法律并不是规定有外遇方少分或不分来保障无过错方权益,而是赋予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来对其进行保障,这种主张应该在离婚诉讼提起的同时提出,如果离婚不被允许,无过错方是不能依据该条款来主张损害赔偿的;而当无过错方为离婚诉讼的被告时,在当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则还可在离婚一年内提出。
    另外,法律并不是简单地采用“外遇”概念,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这种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是需要无过错方来举证的。
    但总体来说,因为一方有外遇而提出离婚,另一方在分割财产上是会有一定优势的,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应该注意对家庭共有财产、对方外遇证据的收集与举证,这样才能有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 《婚姻法》中关于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情形有: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 1、如果双方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则不存在婚姻关系,我国法律从94年开始也不认可事实婚姻的说法,故不存在通过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
    2、两人生育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权利应当得到保护,比如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父母去世后继承的权利等等。如果子女还未成年尚年幼,现在你的朋友可以通过起诉要求探视、或者要求对方承担一半抚养费用,这些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
  •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