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我的单位工作了六年。该单位表示,今年效益不好。它给了我们临时工一个假期。我们将临时通知何时上班。目前,它已经休假两个月了。还有八、九个月的工资。我单位为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制度。我加入公司时,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你能得到补偿吗?

2022-04-20 08:2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 你好,劳动法有规定的,如果是裁员的话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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