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在租赁协议签订四个月后退还。我付了三个月的房租,住了两个半月。我提前退房了。我没有告诉房东(因为我换了房东,不认识他)。我付了300英镑押金和200英镑水电费。现在房东每天找到我的工作地点都会制造麻烦。他说他要我给她500元。租赁设施没有损坏。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给她500元?现在我每天都制造麻烦。我该怎么办?我可以停止在这里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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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
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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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或有其他违约情况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果没有造成损失也不存在违约则
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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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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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