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都未婚。当他们买房子时,他们支付首期款,写下自己的名字,其中一人不符合购买要求。他们婚后一起偿还。首期付款是否也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22-04-19 13:31: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 婚前购房共同还贷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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