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问一个问题。关于借款。几年前,我拿了10万元给我的一个朋友。我的朋友把它借给了另一个人。现在我有一张借条,但上面没有我的名字。它只是以我朋友的名义借给我的。现在我的朋友不承认了。我能拿回我的钱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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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私下与债务人沟通。双方确定一个还款周期和数额,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还款协议等。这样,既可以取得将来主张权利的有力
证据,又避免了贸然起诉,让对方知道没有借条或者借条遗失而赖账,丧失诉讼权利或者面临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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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证明双方是因为借贷产生了法律关系;欠条,是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产生的
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欠款的原因有很多,并不一定是因为借钱。如双方因买卖产生欠款。所以,借给别人钱应该写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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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债务纠纷根据借条的具体内容,是有
诉讼时效的,如果对方一直不还,建议你尽快起诉以免耽误诉讼时效,也可以带着借条去咨询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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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