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工厂工作,受伤了。现在我已经住院两个多月了。工厂不承认工伤。我自己做,不在工厂提供材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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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以上材料工伤职工自行搜集即可,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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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即使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不愿意向
社会保障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此时受伤的职工或其家属也是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只不过要注意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最好不要超过规定的期限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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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受伤索赔的需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
行政诉讼。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
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
劳动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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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