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前,我祖父以10元的股本参股了当时的信用社。现在信用社让他退股。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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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形式要件来讲,隐名股东要完成退股的前提是要对股东身份进行确认。在通常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隐名投资人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隐名股东不得进行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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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股的情形繁多,入股有分红的股东如符合相应条件的也可以退股。根据退股后公司主体是否继续存续,可分为:
第一,公司主体消灭时的退股。
第二,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股,此时股东选择适用股权转让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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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上并没有股东退股的概念,也就不存在公司入股是否可以退股的说法。
公司成立以后,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但不得擅自退股,也不得抽逃出资。
退股,是特定意义上的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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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