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儿子十岁了。他在小餐桌上打雪仗。五六个孩子一起玩。其中一人眼睛受伤。我不知道是谁玩的!现在医疗费用已经出来了。我应该如何补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4-18 15:4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打架致人受伤,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打架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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