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欠债,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丈夫的份额

离婚
2022-04-18 07:4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债务一般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没有法定事由,一般就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判决书中没有说明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一般就是按个人债务进行执行,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欠债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但应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夫妻一方的侵权债务为个人违法行为所欠债务,此债务应当由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果夫妻一方的侵权债务由个人的违法行为所欠债务的话,只能是一方偿还。毕竟一人做事一人当,如果,个人债务能够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分担债务就可能会成为结婚的目的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