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资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四)知识产权的收益;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5、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