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女方去世,男方有一女儿,女方一儿一女,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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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婚时,会将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区分开来,夫妻可以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以有
证据证明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一方婚外情而导致的,可以由另一方提出由婚外情的一方即过错方给付相应的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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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遗产继承的顺序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因此当被继承人去世后,具体的遗产分割可以依照上述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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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见,法律并不是规定有外遇方少分或不分来保障无过错方权益,而是赋予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来对其进行保障,这种主张应该在离婚诉讼提起的同时提出,如果离婚不被允许,无过错方是不能依据该条款来主张损害赔偿的;而当无过错方为离婚诉讼的被告时,在当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则还可在离婚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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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