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上周在4S店订了一辆车。当时我跟4S店签了意向书,交了押金,现在想退订,4S店不退押金。我读了意向书,没有描述押金。此外,在责任描述中,如果买方违约,卖方违约,押金将不予退还,但我认为这是一个霸王条款,应该无效。我要求卖方退还押金合理吗?非常感谢。
-
当事人既约定
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二者不可同时选择
-
《
合同法》规定,只要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一方违约都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损失。换句话说,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