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了2年合同,但是干了一年多一点不想干了,合同上说如果干不满还要赔两个月的违约金,和当月工资,我想辞职,但是会赔钱吗?

2019-03-23 10:1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工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17条将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该法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资约定不明时的处理程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前两步无法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同工不同酬,应当负举证责任。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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