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1月3日晚上,我的家人在回家的路上受伤。经检查,受伤报告为鼻梁轻微骨折。我本来打算起诉他,但我认为双方都在同一个村子里,不想做太多。我可以和他、当地派出所和村干部协商,给我们14000元,作为相关的医疗费用。但当他说钱不够时,他只付了1万元,余写了一张借条。还款日期为2012年9月1日。但现在快到十月了,我们还没有看到他还钱。我们去过他家一次。他说他暂时没有钱。让我们把他再推迟几天吧。恐怕他很淘气。所以我想问一下如何处理这件事,我能为他六个月后的轻伤负责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21 19: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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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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