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雇主拉货的路上,被后车追尾致死,能否要求雇主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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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办私事,发生
交通事故的,只要不在保险公司免责的范围内,应当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的,交强险不负责赔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二)驾驶人醉酒的;(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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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门夹伤乘客,一般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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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开车撞死机动车所有人,即撞死车主的话,保险公司是需要理赔的。根据《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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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