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个关于租房的问题。我在去年7月23日签订了我租的房子的合同。合同是一年,我付了1000元定金。今年一年后,我继续租房子,但我没有签合同。我只是口头同意再租一年,但现在才半年。我不租。房主说押金不能退还。这合理吗?你还能回来吗?

2022-04-14 20:1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种情况属于违约,具体可以协商。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如果没有上述行为,那么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有分情况处理: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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