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出租车司机。目前,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伤者已出院。我预付了医药费。伤者不配合案件的解决,预付款的收据被他们拿走。我该怎么办?

2022-04-14 10:5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但是,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
  • 1、首先和伤者进行沟通。告知其伤情已经治疗结束,尽早出院并办理相应的理赔事宜。如若伤者依旧不出院的话,便可拒付住院费,让其自行承担后续费用。2、找交警进行调解。交警作为交通执法部门,在交通事故涉事双方有着极大的权威性等等
  • 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以通过交警部门或私下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法院判决之后,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被告需要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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