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可以用借条取回钱吗?有最后期限吗?我能不按指纹就把它拿回来吗

2022-04-14 09:5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过了有效诉讼期,可以向债务人重新主张债权(如重新签订借条等),可以追回欠款。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 借条丢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借贷关系。1、可以要求对方签订还款协议(还款承诺、还款计划等),这样既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同时也简化了诉讼证据,必要时还可起到延长诉讼时效的作用。2、利用其他相关证据起诉。如银行转账记录、对账确认函、发票等。3、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让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需注意的是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 对于债务问题,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持借条或借款合同、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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