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面临着房租的问题。我从甲方租了一年的房子,用于生产和生活。但是现在政府不允许人们的房子建工厂,并要求他们搬走。我们多次没有讨论它。然后我们提出到街道派出所协商,并在街道派出所与甲方签订了书面协议,要求甲方于2016年10月18日返还乙方25000元,乙方于2016年10月31日腾出甲方房屋,定金2500元将于10月31日退还给我们。如果我们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撤离,我们将赔偿甲方100天的费用。当时,双方同意签字并承诺,但现在甲方不仅不愿意退还租金,还将我们的手机列入黑名单。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如果我们采取法律措施,甲方是否应赔偿乙方停工损失
-
-
你好!
可以起诉。
此复
-
-
房屋
租赁合同解除后可以采取下列方法收回房屋:
1、与承租人协商,请求承租人及时返还房屋,且房屋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承租人拒不返还的,出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