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信用贷款利息太高,签约的时候也没有让签约合同,他们给填的,到账额度也不对,利息也太高可以起诉吗

2019-03-22 22:00: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或者有部分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偿还借款时,本金应当偿还,利息在国家限定利率标准(年利率24%)之内的,也应当偿还。超过限定利率标准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因贷款方已按合同约定把钱借出,其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故在约定或合理期限内,借款方必须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也就是说,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据自愿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关于私人借贷利息都很高吗,一般规定是多少请参考!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要讨薪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可以作为证据的资料有很多,因此,你只需提供任一个(比如工作证、工作牌,以及用数码相机拍照的值班记录)足以证明你是工资员工的证据就够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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