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警察利用职权侵犯我的个人隐私,多次侮辱我的个性,需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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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属于民事侵权,受害者可以要求侵害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根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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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的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那么就会构成侵权。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
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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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侮辱、诽谤情节较轻,被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如果侮辱、诽谤情节严重,涉嫌构成
侮辱罪、
诽谤罪的,可申请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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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