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前个人所欠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一方不知道也没有她的签名?

离婚
2022-04-12 14:18: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一方的外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当事人的个人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债务是否是共同债务需要视情况而定,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夫妻一方如果能够证明该不知情的债务,为另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知情方就不用承担偿还义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法律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