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由于工作期间与他人发生争执,他被刀割成轻伤。
被司法鉴定为二级轻伤后,是否属于工伤?如果是工伤,工伤和残疾的鉴定在哪里,需要什么程序?由于该公司位于北京,我至今尚未向我报告工伤。我个人想去劳动仲裁。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吗?您需要什么程序和程序?
-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如下: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等
-
劳动者工作时受伤的,要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则按工伤的程序来赔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