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租了别人的房子当办公室。本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自当年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我半年付房租。合同中规定,每笔付款应提前十天支付,否则应按照每天200美元的违约金乘以延迟天数从押金中扣除,但我们两次付款都延迟了几天。当时,对方每次都同意,收到钱后给我们开收据。以下是签署收据的日期。现在房子到期了,他没有给我们押金。我该怎么办

2022-12-22 14: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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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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