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和我姑姑为争夺家庭财产而争吵。双方都开始行动。我阿姨的左手无名指断了,我父亲的脸被刮伤了。如果我姑妈起诉,我父亲会被判刑吗!我父亲去了公安医院,被确认为轻伤。另一方说是骨科医院的骨折,但她认识医院里的某个人。这可能是假的!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22 14: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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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其他的鉴定单位做伤害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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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协调,必要时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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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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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