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8点左右,我在单位食堂摔倒,因为地面湿滑,导致骨折。非常痛苦。它已经一个多月没有痊愈了。单位不承认工伤,不承担医疗费用,要求扣除工资,不得再次请假。1) 你能起诉这个单位吗?2) 作为导致我跌倒的食堂,我应该承担一些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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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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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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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休息时间去单位食堂用餐而摔倒,一般不算工伤;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由于工作原因去单位食堂摔倒的,才算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去申报工伤和为劳动者索取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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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