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辞职。我提前30天交了辞职报告,但老板不承认他收到了辞职报告。如果他不放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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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辞职报告交给和你签订
合同的公司,也就是B公司。
2、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注意保留
证据。
3、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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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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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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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