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5月,我驾驶一辆小型巴士撞上了一名骑电动三轮车的男子。因为我相信事故警察,而且我没有类似的经验,所以我直接在事故鉴定书上签名。另一方知道我只有强制保险,孩子很小,我没有全职在家工作。手术后,他拒绝和我谈赔偿问题,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庭要求我主要承担80%的费用。他是第二名,占20%。后来我得知他身体残疾。在网上查询了身体继发残疾的定义后,我认为他应该为无照驾驶电动三轮车承担重大责任,并且他没有驾驶电动三轮车的行为能力。现在我拒绝接受法院的判决,认为交通队的责任过于仓促。我怎样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另外,交通队还是不给我车。一直都有一个指定的停车场。我怎样才能拿回我的车。非常感谢。

2022-04-10 1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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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