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我和前男友在一起时,他给我写了一张借条,说如果我分手,他会给我6万元,。借据的内容是今天欠XX和XX的60000元,2009年12月31日还清20000元,2010年12月31日还清20000元,2011年12月31日还清最后20000元。它有签名和日期。日期是2008年6月。现在已经分开了。我能在今年12月之前向他要钱,然后回来吗?他承认分手并结婚了。当时他说给我6万元作为我三年恋爱关系的补偿。事实上,我没有借钱给他。我能打赢这样的官司吗?

2022-04-10 08: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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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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