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独居在拆迁房里,可房费都是我家支付,现在要公证过户赠与我们,可奶奶的户口还和房屋有联系,请问,如果将来买房,是否要经过她的同意,如不同意,户口可否迁到我父亲名下,这样奶奶户口和房产没有联系,以后售出会减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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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
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
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地产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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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办理
继承公证,只要当事人手续证件齐全,公证处会在受理公证申请之后15天之内出具继承公证书。 《公证法》规定: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
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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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拆迁安置协议是房屋所有权益原始取得的依据之一.公证处之所以要求以取得房产证作为公证的前提,主要考虑到房产权益可能通过合同的形式发生转移,同时也是公证处自我保护的措施。所以说,不是你父母没有权利把房赠与你个人,只是公证处不作这类赠与因合同而取得的房产权益的公证而已。
你们可以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先办理你父母为所有人的产证,然后再公证.唯一的问题就是接下来变更产权人时需要额外支付相关费用.2.
赠与合同上除你父母的签字外,还需你本人表示接受赠与的签字,一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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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安置房的房屋赠与和买卖的两种办理
房屋产权过户的方法 ;
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你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即可。
2、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
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二、按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你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即可。
2、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
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
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
0.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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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