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和别人打架。是我的朋友先打人,对方也打人。它属于相互斗争。谁负责。我的朋友互相踢了一脚,另一个用脚踢我朋友的背。双方都进入了警察局。另一方说,他在警察局被我的朋友殴打,然后去了医院。我的朋友没有去医院。我的朋友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4-09 10:18: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