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把我的用了两年的手机借给了我的朋友。 他还我的时候说要当面还,但是那天他说有事要用快递,我跟他说要用同城跑腿。他还是用快递。然后快递丢了我的手机。他也没有开保价。前几天给我的手机估价1000元左右。 快递告诉我现在最多赔700元。 我该怎么办? 我的朋友有责任吗? 我能请他赔偿剩下的吗?

消费者维权
2022-04-08 22:58: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公司遗失快递的赔偿标准,根据《邮政法》第47条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 快递包裹丢失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是赔偿三倍邮寄费用。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 快递弄丢了的赔偿为:
    (1)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包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2)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3)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规定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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