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公司的一名员工患有早期癌症,现在需要治疗。请问医疗期有多长。她1998年高中毕业,没有再上学。她于2010年2月来到我们公司。对这种疾病有规定吗?医疗期必须为24个月。非常感谢。

2022-04-08 18: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确诊后患病职工的医疗期的确定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等
  • 如果劳动者不幸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其医疗期的计算是根据工作年限享受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特殊疾病的医疗期则有单独的规定。对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当享有医疗期
  • 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和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业工作年限长短,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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