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1年8月15日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本合同于2012年6月30日前签订并交付。直到2013年8月6日我才打电话去拿钥匙。然而,2013年8月9日,我去了该商厦,发现电梯没有使用,用电仍然是暂时的,还有正式的水。合同规定违约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一些业主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要求1/10000的赔偿,但被开发商拒绝。我们想通过法律程序。赢得这场官司的几率有多大。非常感谢。

2022-04-08 07: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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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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