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十几年前和前妻离婚,当时有一套房产,房产证上是夫妻及儿子三个人的名字。当时协议离婚时,男方答应把自己的份额转给孩子,但离婚后一直没有办理正式的过户手续,所以现在产权上还是三个人的名字,女方后来另买房子,户口已经迁出,现在户口上是父子两个人的名字。所以想咨询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重新进行财产分配,或者撤销原来的赠予?

离婚
2019-03-22 07:45: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尚未履行的合同,可以反悔;已经实际履行的赠与合同,不能反悔。
    所以,已经将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不能将财产要回。除非受赠人有下面合同法规定的情形。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通常来说房产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就归谁所有。 第
    一、法律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 第
    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第三,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第
    四、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对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 没有社保可以贷款买房。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此可以看出即使没有社会保险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买房,购买房屋后可以依法进行户口迁移。
  •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