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强行收取停车管理费,不给停车不让业主出门,是违法行为吗?
-
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很多,只要物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业主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是缺乏合法依据的。按照约定交纳
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
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
-
不交物业费,物业无权不让业主车进小区。一般来说停车场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如果是公共区域改造的停车位则属于集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或业主大会协商承包管理停车位,属于《
物业服务合同》外单独的一份管理服务合同,物业有相关的管理权限,但是
物权阻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
-
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
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