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从去年10月起就没有交过社会保险,公积金也是。据说其他分公司已经支付了,但我们没有。如何处理这种情况?这是否侵犯了我们的权益?另外,如果我选择辞职,在这里不支付社会保险费,这会影响我找到其他工作吗?我是否想找其他工作来支付社会保险费,即使我放弃了这里,这是违法的吗

2022-04-07 11:1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 用人单位后来取得营业执照,可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若因其未缴纳社会保险而遭受的损失即应享受而未能享受的保险待遇可要求该单位赔偿。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的,可以向该企业要求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 如果是因为社保引起其他问题,则仲裁委会受理。比如说因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而辞职,这个时候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这个时候你申请经济补偿仲裁委就会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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