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对方在欧洲,我受伤了,对方没有受伤,第一次去派出所没有调解成功,让我等,我不想等,想尽快结束这件事,可以去派出所找吗?

治安处罚
2022-12-24 12:16: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 凭调解书,去起诉解决
  • 根据调解书约定起诉

  •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三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九十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九十日后进行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