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弟弟是精神病人,父母死后经协商由姐姐扶养,并签订了协议,所有父母及弟弟的财产归姐姐所有,请问姐姐就是弟弟的监护人吗?有权利支配上述这些财产吗

2019-03-22 02:0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
  •  离婚协议时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一致,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中财产的分割遵循的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通俗来说就是可以自己任意决定,只要不违法,其分割的方式由双方协商处理,法律不干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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