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结婚了一年多,没有小孩,他欠了高利贷把房子都卖了,我提出离婚,他不愿意,他想要叫我还彩礼钱

离婚
2019-03-21 21:51: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诉讼离婚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如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并要求给予损害赔偿
    鉴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且你的情况说的也不够详细,建议当面咨询,以维护你的最大利益。
  • 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后,彩礼钱一般不需要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这两种情形时,一般法院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应予以返还。而且女方用彩礼钱在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工伤一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本人工资。
      一级伤残工伤职工应当退出劳动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至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改发养老金。
    养老金低于工伤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级伤残工伤职工,应当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结论,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50%,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计算伤残补助金和工伤津贴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 拆迁房属于公房。
    (1)若补偿以人口+宅基地或老房面积为计算依据,配偶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离婚时应给予补偿款。
    (2)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
    (3)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